章品
| 章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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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兵部武選司員外郎 | |
| 籍貫 | 浙江金華府蘭谿縣 |
| 原名 | 童品 |
| 出生 | 七月十三日 |
| 逝世 | 嘉靖五年丙戌 |
| 配偶 | 娶陳氏,继娶陳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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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品(1439年—1526年),原姓童,字廷式,號慎斋,浙江金華府蘭谿縣香溪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八名舉人。以易學知名,年五十八,中式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六名,三甲第二百名進士[1][2]。授兵部车驾司主事,陈治安十策,多见采行。升武选司员外郎,任职时与杨廉、邵宝、蔡清等人相友善。仅两考,遂引退致仕。家居19年,以读书撰述为乐。晚年失明,仍盛沙画字,令子弟记录之。祀鄉賢。
著作
著有《周易羽儀》、《春秋經傳辯疑》、《禮記大㫖》、《學庸大義辯疑》、《孟子篇類》、《正蒙发微》、《含章子集》、《厯代興亡鑑》《金华文献录》等。
家族
曾祖童常;祖父童範;父童載,遇例冠帶。母陳氏。永感下。弟敏、机[3]。從弟童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