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時

賈時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杭州府海寧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鄭氏,繼娶曹氏
親屬父賈恭;母趙氏
出身
  • 成化二十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賈時(?—?),直隸歸德衛官籍,浙江杭州府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河南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二名進士[1][2]。歷官刑部山西司主事、員外郎,弘治八年(1495年)十月升山西按察司佥事,管理糧儲[3],丁憂服闋,十六年十二月復除陕西佥事,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山西副使,三年四月因御史張彧查盤陝西邊儲,虧折數多,被逮問下獄。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弘治八年十月乙卯,升監察御史蔣勳王相、南京監察御史徐禮、刑部員外郎賈時俱為按察司僉事,勳河南;相、禮俱廣東;時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