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泗

黃泗
大明興國縣知縣
籍貫福建福州府福清縣
字號字尚孔,號壺山
親屬(父)黃鈺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舉人

黃泗(15世紀—16世紀),尚孔壺山福建福州府福清縣方興里磨石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黃泗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第三十名舉人,十五年(1502年)授茶陵州學正,在諸生中提拔張治,情誼猶如父子,張治後來成為正德十五年(1520年)庚辰科會元,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進士,官至文淵閣大學士,寫下《述知篇》紀念他。任滿後陞長沙府教授,正德五年(1510年)改興國縣知縣,其時流寇鍾仕錦、何積玉在江西、湖廣擾亂,其部下在興國縣劫掠七個月,燒毀城池火兩日不滅,他到任後立刻招募壯丁,沿城設置二十四間警舖,又聽從堪輿師之言重開堵塞城門並在上方建城樓。地方文廟兩廡坍塌,他召集諸生耆老整理材料重建,增設東西齋六間號舍,同時拆毀淫祠,用其建材改建三程祠,把安湖書院遷移至學宮。妙明寺敗戒犯律的僧人謝弭禮興建的僧房有螺紋覆海五彩粧畫,他毀壞僧房充作書院建材,當時的南贛巡撫王守仁、巡按江西監察御史唐龍嘉獎其行為[1][2]

引用

  1. ^ 1.0 1.1 光緒《福清縣志·卷十四·人物》:黃泗,字尚孔,號壺山,鈺之子,方興里磨石人,宏治乙卯鄉薦,壬戌初授茶陵學正,于諸生中識拔張公治,衣而食之,冠而婚之,誼猶父子也,後張治登正德庚辰會元,官至大學士,作《述知篇》以誌之。泗由茶陵陟長沙教授,尋擢知興國縣,時值寇後,法制多就簡陋,泗至務存明恕,興革利弊,葺公署、新學宮、闢壇壝、修城堞,建安湖書院,立社學規畫有法,百廢俱舉,士民思焉。
  2. ^ 乾隆《興國縣志·卷八·官師》:黃泗,福建福清人,正德中由鄉舉知縣事,先是歲庚午劇賊鍾仕錦、何積玉騷動江廣間,支黨掠興國七月,燬城火二日不滅,泗來值焚蕩之餘,日夜相恐寇且至,乃募壯丁守城,沿城置警舖二十四以處之,城舊五門因備寇塞其一,形家言不利,遂復啟之,建樓其上,城壞輒修繕使完,文廟之兩廡圮,諭諸生耆老飭材重構焉,增設東西齋各為號舍六間,而按追田塘之侵入於豪右者以贍學,毁諸淫祠,斥其瓴甓莛楹諸材改建三程祠,移安湖書院於學宮,有妙明寺僧謝弭禮者以敗戒犯律,所製僧房為螺紋覆海五彩粧畫,淫巧非法則毀之以庀書院之材,時王文成公守仁方撫虔,判其牒而深嘉之,唐文襄公龍巡按江西亦亟獎其賢。 張志

參考文獻

  • 光緒《福清縣志》·卷十四·人物
  • 乾隆《興國縣志》·卷八·官師
官衔
前任:
江海
明朝茶陵州學正
1502年-1509年
繼任:
蔡尚義
前任:
羅滾
明朝興國縣知縣
1510年-嘉靖年間
繼任:
蘇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