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錦
| 于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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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貴州左布政使 | |
| 籍貫 | 山東登州府萊陽縣 |
| 字號 | 字實甫 |
| 出生 | 正德五年庚午七月初八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謝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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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錦(1510年—?),字實甫,號東石,山東濟寧衛籍,山東登州府萊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山東鄉試第六十四名舉人,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三名,二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监兑苏松,崇清约,却馈遗。有指挥犯赇事觉,于锦收寘法,众谋倾于锦,伺于锦行,辄登舟检,囊中惟图书耳,乃相顾骇走,于锦亦不问。丁父憂歸,服闋,復除户部主事,升郎中,及视储通州,值俺答汗犯京师,咸宁侯仇鸾自大同入卫,上书告饥,上令于锦随军督饷,缒城出,躬擐介胄,賚糗粮金币犒师,论功擢河南佥事,因冗官被裁。家居二年,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复除湖广佥事。时有判官以刚方获罪,督抚欲戍之,于锦持不下,上官重其公直。历浙江参议,会浙兵脱巾变,缚渠抚从,事平,升陕西副使、兵备洮岷,四十一年丁母憂歸。服闋,起江西副使,驻守饒州,隆庆二年(1568年)十一月改陕西参政,升山西按察使,五年(1571年)三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六年(1572年)二月升贵州左布政使,万历元年(1573年)任贵州乡试提調官。俗多骫法,于锦缘俗施治,远近帖服。寻归里,徜徉诗酒间,旧有遗产,悉付诸弟侄不取,里人称之。
家族
曾祖于勝;祖父于龍;父于賢,封承德郎户部主事;母孟氏(1489年-1562年),封太安人。具庆下。弟鈐、鋋、䤡(于乾、于舟、于盐)[3]。子于若瀛,萬曆十一年癸未進士,官至陝西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