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鏞
| 高鏞 | |
|---|---|
| 大明陕西道监察御史 | |
| 籍貫 | 四川成都府內江縣 |
| 字號 | 字景甫,號靈湫 |
| 出生 | 正德七年(1512年)九月初九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鄭氏、繼娶喻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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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鏞(1512年—?年),字景甫,號靈湫,四川成都府內江縣人,民籍。
生平
治《書經》,由國子生中式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四川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年三十三歲中式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第二百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進士[1]。次年任浙江平阳县知县,二十八年十一月选授陕西道試監察御史,三十年两淮巡盐,又巡按江西,三十五年三月掌吏部事大学士李本奉诏考察不职科道官,高鏞以不謹降调,累任中牟县知县、雲南大理府同知[2]。擢南京部郎,辞官归乡[3]。
家族
曾祖高友恭,知縣 贈通議大夫戶部右侍郎;祖高齊南,府通判 贈承德郎 加贈通議大夫戶部右侍郎;父高公韶,通議大夫戶部右侍郎;前母冉氏(贈孺人 封淑人);羅氏(封孺人 加封淑人)。具慶下,妻鄭氏,繼妻喻氏;行二,兄麒岡(封主事);科登;夔涉;恩;玨;斌;鍈;鉞(貢士);銓;鍊;錫(監生);□,弟鎬;釗;鈂;錞;錪;釪(官正生□);□。
参考资料
| 官衔 | ||
|---|---|---|
| 前任: 彭謹 |
明朝平陽縣知縣 嘉靖二十四年-二十八年 |
繼任: 張仲孝 东莞举人 |
| 前任: 胡大聘 |
明朝中牟縣知縣 1559年-1562年 |
繼任: 李宗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