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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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湖廣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順德府內丘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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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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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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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 | 娶冀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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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相(1514年—?),字汝立,號蓬岩,直隸順德府内丘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順天府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一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零一名[1][2]。授江西建昌府推官,二十四年十二月选授浙江道試監察御史,二十五年九月實授,二十七年巡按直隶,出为河南府知府,升湖广按察司苏松兵备副使,三十二年八月因御倭不力,令停俸戴罪管事。
家族
曾祖吳叄;祖父吳真;父吳聰。嫡母張氏;生母呂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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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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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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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2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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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嘉靖十四年乙未科 · 後一科:嘉靖二十年辛丑科 同科進士:嘉靖十七年戊戌武科 · 同科副榜:嘉靖十七年戊戌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