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詔
| 張詔 | |
|---|---|
|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 |
| 籍貫 | 山東濟南府濟陽縣 |
| 出生 | 正德六年辛未三月初六日 |
| 逝世 | 萬曆十七年己丑四月初九日 |
| 配偶 | 娶謝氏,继娶謝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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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詔(1511年—1589年),字朝宣,號寒泉,山東濟南府濟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山東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1][2]。十八年授官河南洛陽縣知縣,二十二年十二月选授南京浙江道试監察御史,二十八年正月掌南京京察,弹劾禮部尚書孫承恩、兵部尚書趙廷瑞。二十九年出任直隶順德府知府,三十三年春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尋調陕西督粮道副使,三十九年秋調山西按察司副使、岢岚兵备,四十四年辞官归乡,萬曆十七年卒,享年七十九。
家族
曾祖張斌;祖父張玉;父張遵,母周氏;前母劉氏。严侍下[3]。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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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官衔 | ||
|---|---|---|
| 前任: 鍾鑑 |
明朝洛陽縣知縣 嘉靖十八年-二十二年間 |
繼任: 楊祜 |
| 前任: 蕭德元 |
明朝順德府知府 嘉靖二十八年-三十一年 1549年-1552年 |
繼任: 李攀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