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恩
| 洪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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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太僕寺少卿 | |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 |
| 出生 | 十月十四日 |
| 逝世 | 隆慶五年 |
| 配偶 | 娶王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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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恩(1510年—1571年),字從仁,又字汝承,號午塘,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糿讀書馮茂山中,暑夜挑燈,蚊虫聚集嚙背而不知。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湖廣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四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進士[1][2]。授户部河南司主事,轉員外,即督儲江西,悉革常例,犒邉羡餘,皆詳請歸公。轉浙江衢州知府。會倭宼方盛,浙東西皆震驚。恩設法擒其間諜,檄諭礦洞,解散其黨。調任永昌府,寬宏慈祥,時有“洪母”之頌。擢太僕寺少卿,以疾歸,家居勸課子弟。年六十二卒。
家族
曾祖洪宇璇;祖父洪晟,知縣;父洪模,貢士。母胡氏。重庆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