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倫

周倫
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南京蘇州府崑山縣軍籍
字號字伯明,號貞菴
諡號康僖
出生天順七年(1463年)癸未十一月十三日
逝世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七月一日
配偶娶丘氏,继娶曾氏
親屬(子)周鳳鳴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舉人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周倫(1463年—1542年),字伯明,號貞菴南京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昆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己未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卒諡康僖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第七十八名舉人。九年中式丙辰科禮部會試第二百四十名,因祖母張氏去世未赴殿試。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三甲第十二名進士。工部觀政,本年冬授直隸保定府新安縣知縣,治理當地蝗災、大水有功,十五年改建静修書院,以祭祀元朝大儒劉先生。曾两次代理安州、祁州印,巡撫都御史王沂、巡按御史喬恕交章奏保,十六年赴吏部給由考最,十七年五月選授山東道試監察御史,十月巡視西城,十八年五月實授,巡視居庸關、龍泉關等。

正德改元,奉敕會勘太監李興砍伐禁林樹木事,七月復奉命巡視邊關,九月因父親去世丁憂歸。劉瑾當權時,因歸鄉違限一年,令以例致仕。三年因曾舉薦都御史雍泰事被罰米二百石,輸送大同,又以西庫布花積弊事罰米一百石,輸京倉。正德五年八月劉瑾伏誅,十一月復官,因母親年老,未赴任。七年八月赴京,復任江西道御史,舉薦謝遷劉大夏等人。復除江西道御史,正德八年二月巡按山西,八月監臨鄉試,在任一年,九年秋回京復命,又奉敕挑選京營官軍,建言清理營伍八事,下兵部議行。十一年(1516年)五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十四年寧王朱宸濠叛亂,南京戒嚴,分守定淮門。

明世宗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升左少卿,六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二年闰四月以母病乞归,不久母亲李氏病故丁忧。四年十一月服阕,起任南京提督操江右佥都都御史,五月五月升本院右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六年四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五月改任兵部右侍郎,九月履任,奉旨清理軍職貼黃,十二月佐理都察院事,七年(1528年)正月升本部左侍郎,提督武學,十一月升南京刑部尚書,八年五月改任刑部尚书,八月赴京師,命侍經筵,因桂萼去相,九月復改南京刑部[1]。嘉靖十二年(1532年)五月致仕辭歸。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七月卒,享年八十,贈太子少保,謚康僖[2]。亲自刊定《貞翁净稿》二十卷、奏議十二卷、《西臺紀聞》二卷、《医略》四卷藏于家。

家族

曾祖周璣;祖父周璩;父周紹,號芝雲。母李氏。具庆下。弟儒、伸、傑、佐、佑[3]

生四子:丘夫人生周鳳鳴,甲戌進士;侧室劉氏生周鳳儀,为弟周佐後;周鳳起,國子生;周鳳來,太學生。

參考

  • 王同祖《五龍山人集》卷之九《明故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貞菴周公行狀》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3435
  2. ^ 邵忠,李瑾编著. 吴中名贤传赞.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7年8月: 336. ISBN 7-80519-926-4.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