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暹

徐暹
大明山西按察使司副使
籍貫山東濟南府歷城縣
字號字進甫
出生成化六年庚寅十一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徐暹(1470年—?),字進甫,又字晉甫山東濟南府歷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山東鄉試第六十六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進士第二甲第七十二名,授南京工科給事中。正德元年(1506年),因災異上言七事,并彈劾英國公張懋、尚書張昇等人,撤諸添註太監內官等事。正德二年因建言被廷杖除名[1]。此後起用為山西僉事,進副使。平定混天王等民變勢力,死於任上[2]

家族

曾祖父徐仲實;祖父徐子忠;父徐貴,大使。前母史氏;母孫氏。具庆下。兄昇。弟旻[3]

参考文献

  1.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二》:正德二年閏正月,先是給事中艾洪等劾太監高鳳,並侄錦衣衛指揮高得林納賄謀升。有旨准鳳致仕,得林管事如舊。及大學士劉徤、謝遷之致仕也,給事中呂翀劉茝又上疏乞留之。南京協同守備武靖伯趙承慶傳其奏稿,辦事官馮垚錄邸報往應天,府尹陸珩以之傳示諸司,於是兵部尚書林瀚聞之嘆息。南京給事中戴銑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亦劾鳳、得林,又與南京御史薄彥徽貢安甫王蕃葛浩史良佐李熙、任諾、姚學禮張鳴鳳陸昆蔣欽曹閔黃昭道王弘蕭乾元等各具疏言健、遷 先朝元老,不宜輕去;又言上晏朝廢學,與六七內臣、新進佞幸游宴、馳騁、射獵等事。上大怒,差官校械系銑、彥徽等,下鎮撫司獄鞫之,而任諾、王蕃詭奏,事不與知,獄具,請法司擬罪,詞連承慶、瀚、珩、洪、翀、茝、垚,詔承慶、瀚、珩姑勿究,承慶停半祿閑住,瀚、珩各降三級致仕,杖茝、洪、翀等三人、銑等六人、彥徽等十二人於闕下,昭道、弘、乾元、垚逮未至,即南京闕下杖之,俱令為民。既而吏部擬降瀚為浙江布政司右參政,珩為兩淮都轉運鹽使司同知,俱致仕,報可。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徐暹,歷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給事中。正德改元,因災異上言七事,且請斥英國公張懋、尚書張昇等,撤諸添註內官,明正張瑜、劉文泰用藥失宜致悞先帝,及太監李興擅伐陵木,新寧伯譚佑、侍郎李鐩同事不舉之罪。帝下之所司。後起山西僉事,進副使。平巨盜混天王,民德之。卒於官。”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