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蕡

邵蕡
大明廣東右布政使
籍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字號字文實
出生七月二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嚴氏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fén(1460年—?),字文實,號南皋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第六十八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二百十名,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1][2]。授北通州知州,歷遷南京刑部郎中,出为四川成都府知府,正德六年(1511年)二月由巡撫右副都御史高崇熙舉薦,升任四川布政使司添設管糧右參政,九月進本司左參政,八年六月以撫夷有功,賞賜銀幣。九年升陕西按察使,十一年正月錄四川平賊功,升俸一级,本年十月升廣東右布政使。十五年六月考察以不謹冠帶閑住。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一月與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左唐因盜侵公藏被發覺,命逮問如律。[3]

家族

曾祖邵叔芳,封監察御史;祖父邵弘譽,湖廣按察司副使;父邵驎。母汪氏。重慶下。兄英;蘭;蕃(知縣);茝;芝;夔;蕙。弟莊、篿、薰[4]。兄邵蕃(知縣)。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餘姚志》:邵蕡字南皋,宏治庚戌進士,授通州知州。張皇親游歷天下,苛索郡邑金帛,毒威以逞。士民聞其將至,勸蕡豫備。蕡曰:無害也,可製囚車二乘,需其來,汝輩但一呼衆集,靜聽吾指授耳。皇親至,坐堂上,役卒咆哮,蕡令納之囚車中,而自檻其一北行,百姓且乘閒毆其役卒,觀者憂之。及至京,上大嘉悦,下其親錦衣衛,斃獄中。久而太后聞之日:吾不識邵知州何狀,乃能如此,可令吾一見耶?奉懿㫖逮蕡,則巳遷南刑部郎中。尋命往南,逮之,則遷福建,遷廣東,又遷福建。緹騎不能值上知,太后怒未除,密敕致仕。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攴夔
成都府知府
弘治年
繼任:
費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