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炯

周炯
大明山西右布政使
籍貫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出生成化五年己丑十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陸氏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出身

周炯(1469年—?),字光宇,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應天府鄉試第四十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一名,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授工部屯田司主事,歷升工部署郎中,正德六年(1511年)四月升雲南布政司右參議,九年平定十八寨贼首阿海等作乱,十一年三月升本司右參政,嘉靖二年(1523年)十二月升陕西苑馬寺卿,五年五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六年十一月巡按山西御史沈松论劾周炯贪污不职,诏夺其官,下御史按问追赃。

家族

曾祖周以敬;祖父周時望,封行人司司副;父周木,吏部郎中、浙江右參政。母陳氏(封孺人)。重庆下[3]。弟炤、勳、烈、炫。弟周光宙,正德十一年丙子順天解元。子周坦,正德十四年己卯舉人。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