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銓
高銓(1443年—1511年),字宗选,南京揚州府江都縣(今江蘇省揚州市)人,明朝南京戶部尚書。高淓之父。
生平
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應天鄉試第二十二名,成化五年(1469年)登己丑科進士,任南京大理寺右評事。成化十四年,改山東按察司僉事[1];成化十七年,授浙江按察司僉事[2]。成化二十年,任河南按察司僉事[3]。弘治元年,任浙江按察司副使[3]。弘治五年,升任河南按察使[4]。弘治八年,改河南右布政使[5]。次年,授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等地[6]。弘治十三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7]。正德元年,升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8]、南京戶部尚書[9]。正德二年,朝議舉薦其為左都御史,而劉瑾則勒令其致仕,后因隆平侯家襲爵事連坐除名,罰米五百石。劉瑾被誅后,恢復官職致仕,贈太子少保[10][11]。
家族
曾祖高永仁,祖高友直,父高文通,母季氏。具庆下。兄高鑑、高欽、高鍾。弟高宗泰、高鍈、高鎡、高鉞。娶许氏。[12]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一
- ^ 明實錄:憲宗實錄 ,174卷
- ^ 明實錄:憲宗實錄 ,213卷
- ^ 3.0 3.1 明實錄:孝宗實錄 ,21卷
- ^ 孝宗實錄 ,65卷
- ^ 孝宗實錄 ,98卷
- ^ 孝宗實錄 ,116卷
- ^ 孝宗實錄 ,165卷
- ^ 武宗實錄 ,19卷
-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9卷
- ^ 《明史》(卷186):“銓,江都人,累官南京戶部尚書。正德二年廷推左都御史,瑾勒令致仕。尋坐事逮下獄,復坐隆平侯家襲爵事除名,罰米五百石。後瑾益事操切,每遣使勘核,多務苛急承瑾意,淓遂並銓在劾中。淓後官至光祿少卿,以劾父不齒於人。瑾誅,銓復官致仕,卒。贈太子少保。”
- ^ 《江都县志》·人物篇:高铨江都人。成化巳丑进士,为河南按察使,风纪整肃,升左布政使,治行异等。以左副都御史巡抚保定。有奸民献民田为皇庄者,侍郎许进奉命会勘,冤声撼野,至敺州县吏不得行。进遽欲以小民冤状闻,铨日:此固为民对意,万一不测,如重民罪何?请第勘实闻。上雅爱民,必不忍夺其生。奏上,果然。正德中,为南户部尚书,忤刘瑾,致仕,逮狱。瑾诛,复官。铨精通律令,自谓治律之功,不减治经史,推挽名下后进,不遗余力。志云:铨字宗选。始八仕,或劝增年以就科道,亟谢不可。为按察时,归德有黄河退地千余顷,为亲藩所据,上命中官与铨按实,铨欲还民,中官怒,胁以恶语,执不变,竟如铨议。张秋河决,上治河十二议。铨性温厚好礼,家居虽乡党小吏来谒,亦必公服迎送,乡人感之。卒,赐祭葬。
- ^ 《成化五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高銓,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人,軍籍,國子生。治易經。字宗選,行五,年二十七,八月十二日生。曾祖永仁,祖友直,父文通,母季氏。具慶下。兄鑑、欽、鍾。弟宗泰、鍈、鎡、鉞。娶許氏。應天府鄉試第二十二名,會試第九十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