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巍
| 石巍 | |
|---|---|
| 大明 | |
| 籍貫 | 山東兖州府曹州曹縣 |
| 出生 | 十月二十一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吕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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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巍(1446年—?),字民望,山東兖州府曹州曹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七年(1471年)辛卯科山東鄉試第一名舉人[1]。成化十七年(1481年),登第二甲第三十三名進士[2][3][4]。授兵部武选司主事,二十二年二月因兵部吏员交通建州卫夷人,盗售舊敕書,自侍郎阮勤、侯瓒以下兵部官员皆被下狱,石巍贬湖广永州府通判[5],孝宗即位,升宁国府同知。
家族
曾祖石林;祖父石通;父石全,母靳氏;繼母白氏。具庆下。弟石嶷[6]。
参考文献
- ^ 據四庫全書本《山東通志》。《皇明三元考》作十三年解元。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2473–2475.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五》:成化二十二年二月,兵部武选司吏樊忠、韩锡、大兴县民匠吴鉴、吴兴皆以罪伏诛。先是鉴、兴出入会同馆,与夷人相贸易,有建州卫夷人谋买旧敕,鉴言于忠,輙于本司盗出废敕十六道,同鉴至会同馆售之。锡亦盗敕二十一道,藏于家,托鉴、兴转售,俱获利。缉事官校发其事,下锦衣卫鞫实,左右侍郎阮勤、侯瓒、郎中鄒襲、朱紳、員外郎彭綱、主事高鑑、張㫤、石巍、趙銘、蘇章并吏役人等俱逮下狱,刑部各拟合坐者律。 上以忠等交通夷人,盗卖敕书,大不畏法,命即诛之。袭等防范不谨,免赎罪,俱调外任。勤、瓒亦调南京别部,馀各坐罪有差。于是调袭湖广德安府、绅常德府,俱同知;纲贵州永宁州知州、鉴贵州镇远府、㫤陕西平凉府、巍湖广永州府、铭广西浔州府、章云南姚安府俱通判;勤南京刑部、瓒南京礼部。勤等之下狱也,给事中吴凯、御史刘宇等劾其弛职废事,及锦衣卫通事指挥杨铭等怠于防闲之罪。有旨:责凯等何不早劾,及已逮问,方以奏闻,法当究治,姑宥之。杨铭等俱不问,而尚书马文升亦服罪。 上以其到任未久,置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