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祥
| 竇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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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貴州道監察御史 | |
| 籍貫 | 河南河南府鞏縣 |
| 字號 | 字文瑞 |
| 出生 | 十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丁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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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祥(1446年—?),字文瑞,河南河南府鞏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河南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二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1][2]。授安邑縣知縣,弘治二年(1489年)行取都察院理刑,三年三月實授貴州道監察御史,奉命巡茶,以违例折罚,五年十二月降調四川萬縣知縣[3][4]。十七年官鳳翔府同知。
家族
曾祖竇成;祖父竇忠;父竇斌,母賀氏。具慶下[5]。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弘治五年十二月壬子,调监察御史窦祥为四川万县知县。先是陕西汉中府茶课岁解六七万斤,多不过十一二万斤,祥奉命巡茶,责府县令多报藏贩私茶者,各问拟徒杖等罪,令折茶纳赎;又坐派巡捉积茶至二十八万八千馀斤,视旧课不啻加倍,为知府袁宏所奏,下巡抚都御史王宗彝勘实,言祥违例折罚,宏奏祥他事亦有不实,俱犯在革前,请两宥之。 上谓祥折罚违例,难居风宪,命贷宏,调祥外任。
- ^ 《巩县志》卷之五:竇祥字文瑞,蘇村保人,少讀書,務求聖賢旨綮,早以書經領成化鄉薦,登辛丑進士。初任安邑知縣,三年政成化行,民懷吏畏,奇績丕著。欽取授貴州道御史,遇事敢言,及巡察陕西,詿誤而歸。杜門教子,親喪不事佛屠,友弟任其所取,鄉邦感化。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