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名为陈周的其他人物,請見「
陳周全」。
| 陳周 |
|---|
|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無錫縣 |
|---|
| 出生 | 十二月十九日
|
|---|
| 逝世 | 弘治十五年
|
|---|
| 配偶 | 娶张氏 |
|---|
| 親屬 | (子)陈凤 |
|---|
|
|
|
陳周(1448年—1502年),字文美,號東厓,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七十八名,二甲第四十七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督理漕运,奏请免除浙江、福建欠税。历官河南布政司右参政,行部得穴金,全部用以抵扣欠官府租税的汝南百姓。周王府侵占民田,悉理還之。弘治十五年卒于官。
家族
曾祖陳琮;祖父陳公寔;父陳昱,四川廣安州同知。母顧氏。严侍下。兄陈瑄[3]。子陈凤(1499年-1549年),初號古塘,更號石村[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 ^ 薛應旂《陈石村墓志铭》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榜 |
|---|
中式舉人 共135名 | |
|---|
前一科:成化十年甲午科 · 後一科:成化十六年庚子科 同科鄉榜:順天 - 應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廣 - 河南 - 山東 - 山西 - 陝西 - 四川 - 廣東 - 廣西 - 雲南 |
成化十七年(1481年)辛丑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0名 | |
|---|
前一科:成化十四年戊戌科 · 後一科:成化二十年甲辰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