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琬
陳琬(1445年—1501年),字仲廉,廣西桂林府全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廣西鄉試第五名舉人,十四年(147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九十五名,二甲第四十二名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二十一年(1485年)十二月升通政使司右參議,二十二年(1486年)十月升左參議,二十三年(1487年)五月升右通政,同年九月明孝宗繼位後被論劾,弘治元年(1488年)丁母憂,服闋,四年(1491年)十一月起復原職,五年(1492年)五月升左通政,六年(1493年)丁父憂,賜其父祭葬,服闋,九年(1496年)起復原職,十一年(1498年)閏十一月升工部右侍郎,管易州山廠,曾上疏十項措施善用國家支出,十四年(1501年)五月二十一日卒於官,賜祭葬[1]。
家族
曾祖陳民秀;祖父陳朴,貢士;父陳表。母蔣氏。具慶下。從弟陳瑤(成化八年進士)[2],弟陳璲(成化十九年舉人)、陳瑛。陳璲子陳邦偁,陳瑛子陳邦脩。
参考文献
- 《廣西通志》卷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