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

李學
大明兵科給事中
籍貫河南舞陽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九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學(?—?),河南南陽衛軍籍舞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河南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二百五十八名進士[1][2]。十二年八月擢授兵科給事中[3],十三年七月弹劾贪污的河间总兵官张玺,罢其職。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二》:正德十二年八月,初給事中員缺,吏部以行人楊秉義、進士席彖張天性吳廉李緯李學及宦傅良弼八人請補,有旨:令別推知縣。吏部遂推知縣李長。又有旨:令推行人。吏部再推行人華淳。既而皆用之。彖、天性、長戶科;廉、緯禮科;秉義、學、宦、淳兵科;良弼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