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瓚

翟瓚(1484年—?)[1],字廷獻,號青石山东昌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山東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九年(1514年)中式甲戌科三甲第六名進士。选授工科给事中,十四年三月出为河南按察司佥事,嘉靖二年(1523年)四月升本司副使,五年正月考察以赃迹狼籍被勘查,七年十月与山西、山东诸軍围剿潞城青羊山贼陈卿等,十一年(1532年)调任陝西副使分巡河西[2]。升山西右参政,十三年五月升湖广按察使,擢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十七年(1538年)四月以考察致仕。著有《虫吟草》。

与太常寺卿劉鈗是姻亲,一女許嫁其次子劉澤甫[3]

參考文獻

  1. ^ 藍田《御史中丞翟青石七十寿序》:岁渥赤奋若,月旅太簇之二日(太岁在丑之年,正月二日。丑年有嘉靖二十年辛丑(1541年)、三十二年癸丑(1553年),下文“五十而退,七十而康”,嘉靖十七年致仕時年55,生年當为1484年。),御史中丞翟青石翁之初度也,盖其寿登七十矣。
  2. ^ 《鄜州志》
  3. ^ 《資善大夫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五經博士西橋劉公墓誌銘》:子三;長涇甫,監生,田出也,娶萊陽都御史望石李公女;次澤甫,牛出也,聘昌邑都御史青石翟公女;次尚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