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鎣

翟鎣
大明丹徒縣知縣
籍貫湖廣德安府隨州
字號字景輝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舉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翟鎣(?—?),字景輝,湖廣九谿衛軍籍,德安府隨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進士[1][2]。授丹徒縣知縣,廉潔平易,卒於官,行李蕭然,妻兒因貧困不能歸里,由當地士人資助回鄉[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湖廣通志》:翟鎣,九谿衛人。正德甲戌進士,授丹徒知縣,廉潔平易,卒于官,宦橐蕭然,妻子貧不能歸,郡大夫為資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