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楠

郭楠
大明廣西南寧府知府
籍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出生成化辛丑年六月二十七日
逝世嘉靖三十五年丙辰六月初七日
配偶娶薛氏
出身
  • 正德九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郭楠(1481年—1556年),字世重,號白峯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晉江縣(今福建省泉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福建鄉試第九十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141名進士,授浙江金華府浦江縣知縣。因政績卓出,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一月召入朝任貴州道試監察御史[1],十五年五月實授。

世宗繼位后,郭楠請求召還大臣舒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得到批准。嘉靖元年(1522年),檢查兩廣兵餉,其彈劾總兵官撫寧侯朱麒貪污懦弱,世宗下詔戒飭。此後因事被中官誣陷而被逮捕。大禮議事件中,其在外巡按雲南,仍然上疏反對世宗,被逮捕下撫獄、廷杖、削籍[2]。嘉靖六年,重新起用為吉水教諭,歷昆山县知縣、廣信府同知,丁母憂歸。起升南京户部山西司员外郎,升兵部職方司郎中,嘉靖十六年(1537年)冬出任南寧府知府[3],任内翻修当地的敷文书院,纂修南宁府历史上第一部府志,列三十六目,分为八卷。告病歸。家居十余年,卒年七十六[4]

家族

娶薛氏,封恭人,生三子:文煜、文烺、文焜;妾闵氏,生二子文燎、文熨。女一,适杨存仁。[5] </ref>

参考文献

  •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御史郭世重先生楠
  1.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正德十四年十一月癸丑,授知縣范永鑾王杲彭占祺俞集鄭氣簡霄周在鄭本公吉棠傅桂郭楠李孟旭楊銓張彥杲余翱、推官王鈞胡松、行人喻漢、國子監博士陳克恭、儒學教授周允中俱試監察御史,永鑾浙江道;杲江西道;鈞福建道;占祺、漢湖廣道;集河南道;氣山東道;霄山西道;在、松陝西道;本公四川道;棠廣東道;桂雲南道;楠貴州道;孟旭南京江西道;銓湖廣道;彥杲山東道;翱四川道;允中廣西道;克恭貴州道。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郭楠,字世重,晉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浦江知縣。課最,入為御史。世宗即位,請召還直臣舒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從之。嘉靖元年,核餉兩廣。劾總兵官撫寧侯朱麒貪懦,詔為戒飭。尋上章,請退朝之暇延見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陳嘉言忤中官,不宜逮繫。帝怒,奪其俸。諸臣伏闕爭「大禮」,皆得罪。楠方巡按雲南,馳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忠,犯顏 者未必悖。今羣臣伏闕呼號,或榜掠殞身,或間關謫戍,不意聖明之朝,而忠良獲罪若此。 乞復生者之職,卹死者之家,庶以收納人心,全君臣之義。」帝大怒,遣緹騎逮治,言官論救 皆不納。既至,下鎮撫獄掠治,復廷杖之,削其籍。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六年春,以災變修省,從吏部言量與楠一官,得吉水教諭。終南寧知府。
  4. ^ 王慎中《祭知府郭白峰文》
  5. ^ 《东郭族谱》:楠字世重,號白峯,濱公次子。治易經,以郡庠生領正德庚午年鄉薦,登甲戌唐臯榜進士,試浦江令,擢監察御史,巡按雲南,以言事被逮到京,奪職為民。尋起吉水教諭,遷崑山令,遷廣信府同知,陞南京山西司員外郎、兵部職方司郎中、廣西南寧府知府。娶薛氏,恭人,生子文煜、文烺、文焜;妾閔氏,生子文燎、文熨。女一,適楊存仁。公生成化辛丑年六月二十七日,卒嘉靖丙辰年六月初七日,享年七十六。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王朝用
蘇州府崑山縣知縣
嘉靖七年-嘉靖九年
繼任:
任廷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