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楠
| 郭楠 | |
|---|---|
| 大明廣西南寧府知府 |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 出生 | 成化辛丑年六月二十七日 |
| 逝世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六月初七日 |
| 配偶 | 娶薛氏 |
| 出身 | |
| |
郭楠(1481年—1556年),字世重,號白峯,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晉江縣(今福建省泉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福建鄉試第九十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141名進士,授浙江金華府浦江縣知縣。因政績卓出,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一月召入朝任貴州道試監察御史[1],十五年五月實授。
世宗繼位后,郭楠請求召還大臣舒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得到批准。嘉靖元年(1522年),檢查兩廣兵餉,其彈劾總兵官撫寧侯朱麒貪污懦弱,世宗下詔戒飭。此後因事被中官誣陷而被逮捕。大禮議事件中,其在外巡按雲南,仍然上疏反對世宗,被逮捕下撫獄、廷杖、削籍[2]。嘉靖六年,重新起用為吉水教諭,歷昆山县知縣、廣信府同知,丁母憂歸。起升南京户部山西司员外郎,升兵部職方司郎中,嘉靖十六年(1537年)冬出任南寧府知府[3],任内翻修当地的敷文书院,纂修南宁府历史上第一部府志,列三十六目,分为八卷。告病歸。家居十余年,卒年七十六[4]。
家族
娶薛氏,封恭人,生三子:文煜、文烺、文焜;妾闵氏,生二子文燎、文熨。女一,适杨存仁。[5] </ref>
参考文献
-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御史郭世重先生楠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正德十四年十一月癸丑,授知縣范永鑾、王杲、彭占祺、俞集、鄭氣、簡霄、周在、鄭本公、吉棠、傅桂、郭楠、李孟旭、楊銓、張彥杲、余翱、推官王鈞、胡松、行人喻漢、國子監博士陳克恭、儒學教授周允中俱試監察御史,永鑾浙江道;杲江西道;鈞福建道;占祺、漢湖廣道;集河南道;氣山東道;霄山西道;在、松陝西道;本公四川道;棠廣東道;桂雲南道;楠貴州道;孟旭南京江西道;銓湖廣道;彥杲山東道;翱四川道;允中廣西道;克恭貴州道。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2):郭楠,字世重,晉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浦江知縣。課最,入為御史。世宗即位,請召還直臣舒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從之。嘉靖元年,核餉兩廣。劾總兵官撫寧侯朱麒貪懦,詔為戒飭。尋上章,請退朝之暇延見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陳嘉言忤中官,不宜逮繫。帝怒,奪其俸。諸臣伏闕爭「大禮」,皆得罪。楠方巡按雲南,馳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忠,犯顏 者未必悖。今羣臣伏闕呼號,或榜掠殞身,或間關謫戍,不意聖明之朝,而忠良獲罪若此。 乞復生者之職,卹死者之家,庶以收納人心,全君臣之義。」帝大怒,遣緹騎逮治,言官論救 皆不納。既至,下鎮撫獄掠治,復廷杖之,削其籍。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2):六年春,以災變修省,從吏部言量與楠一官,得吉水教諭。終南寧知府。
- ^ 王慎中《祭知府郭白峰文》
- ^ 《东郭族谱》:楠字世重,號白峯,濱公次子。治易經,以郡庠生領正德庚午年鄉薦,登甲戌唐臯榜進士,試浦江令,擢監察御史,巡按雲南,以言事被逮到京,奪職為民。尋起吉水教諭,遷崑山令,遷廣信府同知,陞南京山西司員外郎、兵部職方司郎中、廣西南寧府知府。娶薛氏,恭人,生子文煜、文烺、文焜;妾閔氏,生子文燎、文熨。女一,適楊存仁。公生成化辛丑年六月二十七日,卒嘉靖丙辰年六月初七日,享年七十六。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官衔 | ||
|---|---|---|
| 前任: 王朝用 |
蘇州府崑山縣知縣 嘉靖七年-嘉靖九年 |
繼任: 任廷貴 |